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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舊換新續減稅 逾10年老車適用 -高雄合法當舖, 高雄汽車借款
2021/01/07 05:30
行政院由政務委員龔明鑫日前審查通過「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」,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方案決定再延長5年。(歐新社)
再延5年 預定今行政院會拍板
〔記者李欣芳/台北報導〕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的方案今天到期,由於評估民間反應良好,行政院由政務委員龔明鑫日前審查通過「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」,方案決定再延長五年,預定呈報今天行政院院會正式拍板。
機車適用車齡維持出廠4年以上
不過,為避免延長優惠年限衝擊中古車商生計,審查會通過將汽車汰舊換新減徵五萬元貨物稅適用車齡,從原本出廠六年以上拉長為十年以上,以利低價中古車流入市場;機車適用車齡則維持出廠四年以上不變。
財政部二○一六年七月修正發布「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」,出廠六年以上之汽車、四年以上機車辦理汰舊換新,每輛可分別減徵、退還貨物稅五萬元、四千元,此規定五年期限今天到期。為持續鼓勵民眾汰舊換新,財政部去年七月已提出修法草案,將優惠延長五年。
政院審查時另做出修正,放寬機車舊換新優惠適用對象不限本人、配偶及二親等內,汽車則不變;亦即二親等以外的親戚機車,也可拿來做為汰舊換新之用。
另外,機車業者先前積極遊說,要求直接廢除貨物稅,行政院則持保留態度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4239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