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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第12條修訂滿18歲為成年,滿18歲可典當物品-苓雅區當舖高福當舖




提醒法令修正訊息

112.1.1起根據民法第12條修訂滿18歲為成年,因此民法第13條所指限制行為能力者為滿7至未滿18間,故當舖業法第17條所指限制行為能力人一併適用,滿18歲可典當物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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